【资质动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流程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工程资质申报流程的通知》(浙建建函〔2024〕559号)要求,即日起,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以上传业绩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2)的方式申报上述专业工程资质。
注: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固定格式命名,如xx有限公司申报xx施工总(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业绩及设备材料。
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后,申报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件予以受理,我厅将发函至相关专业厅局对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受理后超过20工作日未收到回函,办件不予许可,待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函后,通知企业重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申报要件不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件不予受理。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专业厅局工程项目采集”模块正式上线后,不再适用上述申报方式,具体上线时间及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2025年6月30日前,“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专业厅局个人业绩库已审核通过的业绩仍可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
2025年5月12日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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